合同法中的强制缔约义务有哪些
来源:趣知咖 本文已影响2.44W人
来源:趣知咖 本文已影响2.44W人
强制缔约义务,也称为强制订约义务,是指公民或法人依据法律的规定,负有应相对人的请求,而与其订立合同的义务。合同一方当事人对相对人的要约,必须作出承诺,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。
我国《合同法》作了以下三种强制缔约义务:
《合同法》第38条规定,国家根据需要下达指令性任务或者国家订货任务的,有关法人、其他组织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;
《合同法》第230条规定,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,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,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;
《合同法》第289条规定,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、托运人通常、合理的运输要求。
缔约过失行为主要有哪些类型
合同中的合同违约金是否违法
洋务运动的意义 洋务运动的意义有哪些
合同法中的从权利有哪些
我国的强制保险有哪些
缔约过失责任有哪些成立要件
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
劳务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
哪些情形下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
缔约过失责任情形有哪些
委托合同双方互需负哪些义务
洋务运动的意义 洋务运动的意义有哪些
合同法违约责任赔偿方式有哪些
劳务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有哪些
洋务运动的意义有哪些
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有哪些
劳动合同法有什么权利和义务
缔约过失行为有哪些
公司法务合同审核主要流程有哪些
缔约上的过失有哪些表现形式
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
法律中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有哪些
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纠纷有哪些
合同的要约有哪些
缔约过失责任有哪些类型
合同中的口头约定是否有法律效力